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
万明明、刘川鄂 |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
邱庆山(副组长)、崔露(副组长)、杜朝晖、石锓、黄晓华、刘继林、吴宝安 |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编辑出版学)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汉语言文学(国家基地班)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一)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院核准的前三学年课程及成绩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普通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9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外语类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外语考试四级。 (二)对于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科研竞赛目录参见教务处推免通知中附件6),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
推荐原则 |
一、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大学前三年本科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二、 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综合素质成绩中的奖励加分类别及科研竞赛目录参见教务处推免通知中“附件6”及《湖北大学文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 三、 排名方式及依据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综合素质成绩加分(最高2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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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