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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点击: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万明明、张鹏飞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邱庆山(副组长)、余澜(副组长)、刘继林、钟春敏、彭安湘、余迎胜、王光和、张琦、李晓、徐明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A类免试研究生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同年级同专业(汉语言文学(国家基地班)、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编辑出版学)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推荐原则

(二)学院核准的学业成绩的专业排名依据

按大学前三学年本科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进行专业排名。


(三)素质成绩评议原则

素质成绩奖励加分参见《湖北大学文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912日)


(四)综合成绩排名方式及依据

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

学业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学业成绩分=1-加权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80

素质成绩满分2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素质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素质成绩分=竞赛获奖×35% +科研成果×35% +参军入伍服兵役×10% + 志愿服务×10% +国际组织实习×10%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以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推荐。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分+素质成绩分(最高20分)


(五)推免名额和候补名额均按专业排名推荐。候补名额按11.5公示,顺次递补。

二、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者,遴选程序按照校团委发布的《关于招募湖北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执行。

备注


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9121600点整,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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