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对全院2021级四个专业239名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各专业终审结论予以公示(结果见附件4)。
公示期为5月28日至6月3日,如对终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学院教学办申请复核(联系电话:88662959);如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视为本人确认终审结论。
湖北大学文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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