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对全院2022级四个专业250名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各专业终审结论予以公示(结果见附件4)。
公示期为5月28日至6月3日,如对终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学院教学办申请复核(联系电话:88662959);如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视为本人确认终审结论。
湖北大学文学院
2026年5月28日
上一篇:文学院2025级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篇:文学院关于获得202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教师名单的公示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3 湖北大学文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