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考核。(出站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考核为优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在中文一类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在中文二类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篇;
4、在中文三类重要期刊或C刊发表论文2篇,并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5、在中文三类重要期刊或C刊发表论文4篇。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考核为合格
1、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中文三类以上重要期刊论文或C刊1篇;
2、发表中文三类重要期刊论文或C刊2篇;
3、发表中文二类重要期刊论文1篇;
4、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5、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6、主持项目总经费人文类达10万元以上;
7、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
8、科研成果获省委、省政府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条件者,考核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授予博士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