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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文学院召开学习贯彻《学位法》及相关工作布置会
作者:王双双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相关精神,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湖北大学文学院于10月16日下午在逸夫人文楼A5017召开学习贯彻《学位法》及相关工作布置会。文学院党委书记胡晓燕、院长张鹏飞、副院长刘继林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文学院党委书记胡晓燕领学了《学位法》第一章《总则》的内容,强调了贯彻落实《学位法》的重要意义。指出《学位法》进一步规范了学位授予工作,明确了学术型与专业型人才分类培养机制,同时为学位申请人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院长张鹏飞领学了《学位法》第二章《学位工作体制》的内容,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学位工作的体制机制及相关职责。他指出,文学院的学位工作历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之后将根据新的《学位法》来完善学位学位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学位法》的学习贯彻以及文学院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中的现状、问题以及后续如何进一步完善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领学交流环节结束后,副院长刘继林就近期研究生培养及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等征求意见和建议,向各学位点、相关专业布置近期具体工作。参会各专业负责人纷纷发言,汇报了本专业近期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分享了各自经验、想法和建议。下一步,文学院将按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此次《学位法》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学位法》的精神贯彻到位,全面规范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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