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及《关于制定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文学院2025年转专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文学院:
(1)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的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原则上以文科首选历史者优先,或理科首选物理且高考语文成绩达110分以上。
2.限定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特殊类学生;
(4)根据《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生当年录取时的《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5)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仅允许在本学院相关专业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6)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或考核的内容
根据我院教学资源及专业实际情况,具体计划及考核安排如下:
1.文学院2025年拟招收转专业总人数为25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拟计划接收总人数18人,包括接收一年级学生15人,二年级学生3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拟计划接收总人数7人,包括接收一年级学生6人,二年级学生1人。
2.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
笔试时间:4月9日(周三) 14:00 地点:待定
面试时间:4月16日(周三)14:30 地点:待定
学院联系人:朱丽师、邓雅
3.特别说明。
(1)本次转专业中,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2)转入后的学生不得参加汉语言文学专业基地班的遴选。
(3)笔试后择优进入面试。
三、工作流程
1.学院制定转专业细则和接收计划。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和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学院将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提交学校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生申请。学生在考虑自身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郑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
3.学院审核及考核。学院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学生按要求参加转专业考核。
4.公示转入学生名单。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报送本科生院。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连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6.学校审批。学校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本科生院网站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本科生院依据国家规定在国家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