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编辑: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         点击:

 

推免生遴选

工作小组

组长

胡晓燕、张鹏飞

副组长

彭安湘、余澜

小组成员

刘继林、钟春敏、王星、王光和、  

卢晶晶、朱丽师、邓雅、李  晓、樊丽敏

本院推免

生申

请资

格条

一、申请A类免试研究生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同年级同专业[汉语言文学(国家基地班)、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编辑出版学]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申请C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按照团中央文件执行,见校团委通知。

推荐

原则

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为细化成绩标准,特制定以下原则:

、学院核准学业成绩组成

学业成绩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认定请依据专业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只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计算学业成绩的基础性指标,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学业成绩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竞赛获奖类(本类别总上限20分权重35%

赛事

该赛事国家

该赛事省级赛

核验

方式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A1

20

15

12

8

12

10

8

6

荣誉

证书

A2

15

10

8

6

10

8

6

4

B1

10

8

6

4

8

6

4

2

B2

8

6

4

2

6

4

2

1

C

6

4

2

1

4

2

1

0.5

说明:该项加分赛事以最新版《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的名单和分类为依据。其中,C类赛事为在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 AB 类赛事清单之外,学院认定的满足与本专业核心相关、能提供实践提升机会、由正规机构主办且具备评审及获奖证明的正式赛事。不同类别比赛获奖加分限3类。仅限第一排序人加分。同一比赛获多个级别奖励,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C类赛事包括全国大学生“樱花诗赛”、湖北省高校“福创杯”新青年小说大赛、湖北省高校“一二·九”诗歌散文竞赛、武汉国际楚才作文竞赛、编辑技能大赛、大学生新闻出版行业平面设计大赛、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技能大赛。

(二)科研成果类(本类别总上限20分,权重35%)

1.发表学术论文上限20分)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发表在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上

20

提供期刊原件、中文论文收录截图、外文论文检索报告

发表在CSSCI扩展版期刊上

10

说明: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的认定学术期刊名单中的期刊,所有发表在增刊和论文集中的论文均不计分。

发表在SCI/SSCI/A&HCI/CSSCICSSCI 扩展版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必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按对应分值满分计分,以湖北大学文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计0.2分(不认可并列一作)。对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以及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等情况,学生应提供文献检索、合作者出具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等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必须在202596日前见刊方可计分。

2.文学创作(上限10分)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在国家级公开出版的文学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

10

提供刊原件、收录截图

省级公开出版的文学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

3

提供刊原件、收录截图

说明:只认可学生本科阶段以湖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与本专业相关的文学作品著作权,且只能使用1人次。文学作品著作权必须在202596日前获批方可计分。

3.参加科创、科研项目(上限10分)

内容

分值

排位分值

核验方式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0

第一7

第二2

第三1

官方证明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

第一4.5

第二1.5

官方证明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老师的国家级(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项目

5

第一3.5

第二1

第三0.5

结项证明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老师的省部级项目

2

第一1.5

第二0.5

结项证明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老师的厅局级项目

0.5

第一0.5

结项证明

说明:参加科创项目名单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公示的立项项目为准。具体基准分值按项目层级及排名设定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计分省级项目排名前2计分,厅局级项目排名第1计分。对贡献系数或计分结果有异议的,在计分结果公示时间前向推免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由推免小组复核并反馈结果。负多个不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只取国家级和省级各一项计分同一项目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老师的课题,个人贡献系数的核定,需由课题组负责人出具专项佐证材料予以确认;课题级别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仅选取所参与课题中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入核算。

(三)参军入伍服兵役类(本类别总上限20分,权重10%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并顺利完成服兵役期间各项任务及工作

15

服役单位

官方证明

参军入伍时在部队立功

一等功5

二等功4

三等功3

 

一等功5

 

 

官方证书

(四)参加志愿服务类(本类别总上限20分,权重10%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由官方组织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

在各级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及以上的,再加1分

国家级

10

主管部门证明

省级

7

官方证书证明

市级

3

官方证书证明

说明:志愿服务时长采用阶梯式加分累计50-100小时1分;累计101-200 小时2累计201-300小时3累计301小时以上4(封顶)同一志愿服务的时长加分与志愿者证书证明加分可累计;不同级别志愿服务的加分亦可累计

(五)实习实践类(本类别总上限20分,权重10%)

1.到国际组织实习(上限20分)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在校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并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及工作

一次计5分

实习组织证明

说明:国际组织以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官方认定的为准,未提及的组织不加分。实习至少需满1个月

2. 社会实践活动获奖(上限10分)

内容

分值

排位分值

核验方式

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获奖

国家级10

第一7

第二2

第三1

荣誉证书

省部级 3

第一2

第二1

说明:因社会实践活动特殊性,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获奖排名前3计分,省级级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获奖排名排名前2计分,其余组员不加分。同一实践活动获多个奖励,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参加多项社会实践活动加分只取分值最高一项。

3.综合类个人荣誉(上限10分)

内容

分值

核验方式

获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

践先进个人等荣誉

国家级10

荣誉证书

省部级 6

说明:同一学年内获取同一类奖项,只取最高分计算一次,不累计加分。获取多项综合类个人荣誉加分只取分值最高一项。

三、排名方式及依据

依据校教字[2025]2《关于推荐湖北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学业成绩分+素质成绩分(最高20分)

学业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学业成绩分=1-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专业人数)×80

素质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素质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素质成绩分=竞赛获奖×35% +科研成果×35% +参军入伍服兵役×10% + 志愿服务×10% +实习实践×10%

四、推免名额和候补名额均按专业排名推荐。候补名额按11.5公示,顺次递补。

推荐

程序

(一)9月4日至6,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月617:00前人文逸夫楼教学办(B5003室)。(所有材料一定按时交齐,过期不候、过期不补)。

(二)9月7日至9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三)9月9日至12学院按照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4天。

(四)9月12日前,向本科生院上报材料。

特别说明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取得推免资格者均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填报招生单位和专业。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申请教育部公布最新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六)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若对计分结果有异议的,在计分结果公示时间前向推免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由推免工作小组复核并反馈结果。推免工作小组应集体研究确定学生是否应进行公开答辩。若确定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组织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八)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包括必修和专选的课程成绩;

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

(九)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2959(樊老师)

附件1: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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